因船舶买卖变更船籍港或船舶登记机关办理临时国籍证书
南通市

0

到现场次数 

20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因船舶买卖变更船籍港或船舶登记机关办理临时国籍证书
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>
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600014206771L3000118050000
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600014206771L300011805000009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(委托时)

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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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

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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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有效船舶技术证书

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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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

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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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临时国籍登记申请书
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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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
1 受理及初审 0工作日 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、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、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
2 复审 0工作日 1)、审核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后在《海事业务审批表》签注审核意见,将相关材料提交审批人。 (2)、需要现场进行核查的,由审核人组织核查。
3 审批 0工作日 审批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后在《海事业务审批表》上签注审批意见,并将相关材料退还审核人。
4 办理与告知 1工作日 1、承办人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书后,交由相关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; 2、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
办理地点
  •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5、C196综合窗口
咨询方式
  • 0513-59000929
监督投诉
  •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0513-123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