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污许可
南通市

0

到现场次数 

45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排污许可
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>
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600014207854Q3000116005000
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600014207854Q300011600500001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总量控制指标说明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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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、纳污排污单位名单、管网布置、最终排放去向材料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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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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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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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排污单位关于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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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
承诺书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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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
排污许可证申请表(包括自行监测方案)
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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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
1 办结 0.5工作日 材料准确无误
2 受理 0.5工作日 材料准确无误
办理地点
  • 各派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办理,或咨询江苏省南通市政务服务大厅(工农南路150号)二楼生态环境综合窗口C134
咨询方式
  • 电话:0513-59002790
监督投诉
  •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电话:0513-59002786,信件:南通市崇文路2号,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0513-590009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