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介绍
事项类型 | 公共服务 | 基本编码 | 322014326004 |
业务办理项编码 | 11320600014207133U332201432600401 | ||
行使层级 | 市级 | 办理形式 | 窗口办理 |
中介服务 | 无 | 到办事现场次数 | 1 |
特别程序 | 无 |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| 满足不能使用网络办事人群的个性化服务 |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|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实施主体性质 | 受委托组织 |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| 否 | ||
办理地点 |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北路150号;南通人力资源大厦一楼个人求职指导区108—110室、114室 | ||
办理时间 | 法定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;下午13:30-17:00 |
受理标准
- 服务对象:自然人,企业法人,事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,非法人企业
- 受理条件:
《就业促进法》第四十一条:①在市场监管部门合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;②经营正常的。《江苏省劳动力市场条例》第八条:①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的;②有就业意愿的;③有劳动能力。《江苏省劳动力市场条例》第三十三条:①求职者不在法律禁止的职业范围内;②有合法证件的
办理材料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表格下载 | 来源渠道 | 纸质材料 | 材料必要性 | 填报须知 | 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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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单位营业执照 |
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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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 |
2 |
身份证 |
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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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 |
办理流程
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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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| 即办件 | ||
法定办结时限 | 3个工作日 | 承诺办结时限 | 1个工作日 |
收费情况
不收费
办理结果
办理结果类型 | 无 | 办理结果名称 | 无 |
法律依据
- 设定依据
-
就业促进法,主席令70号(2007),第三十五条;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,国务院令700号(2018),第十五条第二款;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,人社部23号令(2014),第二十五条;江苏省劳动力市场条例,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(1999),第二十八条
- 增补依据
常见问题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| 0513-83559191 |
监督投诉方式 | 0513-83559096 |
法律救济
行政复议 | |
部门 | 无 |
电话 | 无 |
地址 | 无 |
网址 | 无 |
行政诉讼 | |
部门 | 无 |
电话 | 无 |
地址 | 无 |
网址 | 无 |